西安市高新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标准:对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纳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西安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尚未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纳入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上年度销售收入过亿元以上(含),并纳入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上年度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含),并纳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每家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