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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延期怎么办理?详细流程介绍

发布时间:2022-07-29 17:11:20浏览:221来源:仲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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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施工许可证延期1.市建设局办公厅窗口检查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市建设局出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决定书》,加盖上海市建设局印章。相关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既不开工,也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对于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来说,想必都很了解施工许可证,我们只有办理了这个证件才可以从事后续的活动,不过任何一个证件都是有时间限制,如果到期了我们就需要及时的办理更新,接下来仲企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下施工许可证延期怎么办理!

如何办理施工许可证延期

1.市建设局办公厅窗口检查材料。对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应当立即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澄清.补充相关信息或文件,或调整相关内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材料(或更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当场制作《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

2.自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建设局出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决定书》,加盖上海市建设局印章。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标准或者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延期的,应当作出《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发给当事人。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期。

注:申请人对项目登记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者省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市建设局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限为两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也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以上就是仲企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施工许可证延期怎么办理的相关流程步骤,对这方面还不太熟悉的朋友不妨认真参考上述小编介绍的内容,毕竟提前了解清楚这方面的信息,才能在办理的过程中更加的顺利一些,希望大家在看过之后能够为你带来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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