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运营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注册资本转让的情况,那么对于认缴制度的公司来说,因为没有缴纳完注册资金是否可以0元转让呢?针对这个问题仲企带来详细介绍。
在实际操作中,注册资本转让非常普遍。作为认购制公司,企业注册资本未实收,不能直接转让0元。
股东实缴0元时,并不代表财产转让“申报纳税收入”可以是0元。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税务局将直接核实转让价格。
税务局核定转让价格一般采用三种核定方法: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份按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地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的20%以上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转让在6个月内再次发生,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上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实股权转让收入。
二.类比法
1.参照同一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在同一或者类似条件下的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2.参照同类行业企业在相同或类似条件下的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三.其他合理的方法
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上述方法核实股权转让收入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