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变更是每一个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都会遇到的,比如经营范围发生了改变,再比如法人又了变更,再比如公司迁址要选择有税收优惠的地区等等,但很多中小企业运营者并不知道工商变更是怎么回事,仲企财税整理了一下工商变更需要的材料以及变更流程,供大家参考,有需要的页可以咨询在线资深顾问,获取更为详细的解答。
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1、首先,需要备好法定代表人签了字并且加盖了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备好加盖了公司公章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其中,我想要跟大家说清楚的是,该委托书里面需要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同时还要标注被委托人的权限。
3、通常情况下,若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股东会决议,决议里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决议事项、公司章程的修改条款,而且,该决议必须要由股东签字或者盖章。
4、倘若在变更经营范围时,所增加的范围里面涉及到法律决定的,必须要报经相关的部门机构审批,要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
5、备好公司章程修正案,并且修正案里面需要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6、公司营业执照也需要备好,到时候会用上。
工商变更流程
1、 申请报告;
2、工商变更需要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4)工商变更之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重新提交验资报告;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工商变更注意事项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涉及冠有“上海市”、“中国”等字样或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应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报批;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后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三次,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三次公告的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情况的说明;
5、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类型的,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公司变更股东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有关的股东会决议、股份转让协议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的,应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8、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化的,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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