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相关债务主要存在三种类型
1.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企业名义对外产生的债务
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所以当企业对外欠债时,债权人的追偿方式是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清偿债务,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再由投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投资人为运营企业,以个人名义对外产生的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因此,对于投资人的个人债务,其应当以其个人所有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当然也包括其所有的个人独资企业财产。
3.企业转让后,原投资人经营企业期间以企业名义对外产生的债务
在现行法律法规中未有明确规定,所以各地法院的裁判结论有所区别。
如何避免风险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经营管理灵活自由等优点,从而成为许多初创企业所选择的经营形式;但同时也常存在企业规模有限、经营缺乏可靠性等不足之处。因此,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在充分认识企业灵活性的同时,对企业存在的风险点也要予以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