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公司注册需要一个法人,如果是个人独资公司或者一人有限公司来说,法人是自己担当,所以无所谓风险,毕竟是自己的,但如果不是,那担当公司的法人,会存在哪些风险呢?仲企财税这里给大家整理了一下,供大家参考。
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我们可以看到,企业法人,会对上述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罚,严重者会背上刑事责任,所以建议法人一定要重视。
当然,也有一种情况,一些人虽然担任了法人,自己却不参与公司管理,也不知道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只要能够举证证明自己对公司行为不知情,主观上没有过错,也不存在失职,,也不会受到惩罚。
但整体来说,担当企业法人,还是会有很多的风险的,比如公司出现了债务问题,一般是由法人偿还,所以大家在注册公司的时候,要谨慎,一旦承担法人,要管理好公司的的行为,及时发现不当行为,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