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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所得税,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22-12-01 13:40:01浏览:301来源:仲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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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总局公告2016年12号文执行之后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通知》(财会[2013]24号)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微企业免征税的会计处理:

1、减免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2、减免附加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税(2016)1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1、政府性基金的免征不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财税(2016)12号是这样描述的,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描述中用的是缴纳义务人,而非明确指出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所以均包含。

2、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只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是这样描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文件明确描述小规模纳税人,所以是特指,不包括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

3、小微代开的专票要算入销售额,但是不管是否满足小微企业标准。都要交增值税和城建税。 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比如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自开了7万发票,代开了1万专票,合计销售额8万。这并未超过季度9万标准,所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注意代开的1万是算入季度销售额了。 但是代开1万相应的增值税部分要缴纳。城建税也要缴纳,因为城建税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依据。营改增后,营业税全面退出历史舞台后,城建税仅剩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依据。所以城建税也要缴纳。 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满足减免条件,不用缴纳。

4、小微代开的专票税额满足条件可以申请退还。 如果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这1万的增值税300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其他情况没法退还。

5、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相应的城建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不做账务处理。 城建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都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额来计提缴纳,没有缴纳增值税,不用在账务上进行计提。 填写申报表时也直接零申报。

6、增值税按季度申报,地税部分按月申报怎么办? 好办,地税部分的城建税和附加每个月都零申报即可。

总局公告2016年12号文执行之后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

通过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自动生成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零申报信息,免除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零申报资料信息的报送。

7、增值税需要按纳税义务时间计算并确认,达到免税条件转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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