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股东表决通过后,方可转让股权。股东大会讨论股权转让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股权,不同意转让或者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相互转让股权时,不需要经股东大会表决同意,只需协商通知公司等股东即可。
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金额应当在协议中转让。.价格.程序.具体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3.收回原股东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变更公司股东名册,取消原股东名册,取消新股东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点转让的出资金额记录在股东名册中,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4.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名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