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企业为了少缴税款,总会让会计想尽办法,做一些偷税漏税的事情。国地税合并后,稽查越来越严格,企业不想被查,关注下列3个方面的内容:
注意事项一
1、企业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2、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3、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
4、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5、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6、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等。
注意事项二
1、大量业务以普通收据(白条)入账;
2、公司列支的会议费缺少会议通知、纪要、参会人员签到单等证明材料;
3、公司对外广告宣传,无偿赠送礼品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4、公司因厂庆庆典活动为员工发放纪念品,会计从福利费或工会经费列支,未并入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5、用于业务招待费的发票以“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内容开具,甚至没有销货清单;
6、股东个人费用,在公司报销,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制造企业结转完工产品成本、结转销售成本时,无相关附件,或者存在随意性,或者不能自圆其说;
8、生产用原材料暂估入账,把进项税额也暂估在内,虚增成本;
9、非本公司人员在本公司报销费用,比如帮助客户、领导、外部专家报销机票、旅游开支等。实际发放工资与社保工资不一致等。
注意事项三
1、根据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要求,各级税务稽查部门要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税收中心工作,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行动。
2、随着金税三期的上线和推广,以往企业通过虚假交易少缴税款的现象被大量曝光,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涉嫌纳税人的银行存款账户,包括纳税人存款账户余额和资金往来情况。
3、今年国税金税三期正式启用,公司以虚假交易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销项税额的现象被系统逐一排查,特别是个人账户出现的资金异常变动都会被监测。取得补贴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