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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个人转让普通住宅免缴土地增值税吗?

发布时间:2023-02-13 19:27:19浏览:117来源:仲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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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1999年8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评论个人转让普通住宅免缴土地增值税吗?’讨论一下就来看看 个人转让普通住宅免缴土地增值税吗?土地增值率小于20%免征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普通住宅免缴土地增值税吗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1995〕6号)规定,个人拥有的房地产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收回的,免缴土地增值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个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而取得收入的,免缴土地增值税;对个人转让自有住房,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批准,免缴土地增值税;居住满奉贤区代理记账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999〕210号)规定,自1999年8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的认定,一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奉贤区代理记账》(国办发〔2005〕26号)制定并对社会公布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的标准执行。即,“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奉贤区代理记账】评论个人转让普通住宅免缴土地增值税吗?’讨论一下就来看看

个人转让普通住宅免缴土地增值税吗?不明白的一起跟小编看看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规定,个人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免缴土地增值税;通过法定继承方式转让房屋产权的,免缴土地增值税;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缴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率小于20%用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土地增值率小于20%免征土地增值税。

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包括20%加计扣除部分)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在计算增值额时,除可扣除有关成本费用外,还可按奉贤区代理记账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三项支出之和加计20%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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