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公司注册后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指定的公证处?
1、股权转让需要公证的依据是什么?
答:企业产权、股权转让应当办理公证,但经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或者确认的不在此限。
2、浦东公司注册后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指定的公证处?外地的公证处可否办理?
答:没有指定的公证处,外地的公证处也可以办理。
3、某公司有两个股东是夫妻,因离婚起诉到法院,法院开具了一份《调解书》,把一个股东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另一个股东。《调解书》中注明需在一个月内到市场监督管理员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现已超过一个月,该调解书是否有效?
答:其所持的《民事调解书》可以作为公证书使用。当事人携带此《民事调解书》和所有正常的手续直接去分局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即可。
4、股东可否无偿转让股权?
答:可以,股权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
5、股东原价或低价转让,如何纳税?
答:税务机关核定后处理,看是否属于低价或者规合规收行为后决定处理。
6、股权转让是否要求股东本人亲自办理?
答:不需要。
7、公司需增加一个股东应办理什么事项的变更?
答:分两种情况:
一是增加股东同时增加注册资本的,应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二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增加股东的,应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