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为省著名商标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商标注册人为在本省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
2、申请认定的商标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且使用期限一般满三年;
3、商标所有人重视广告宣传,商标在消费者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和认知度;
4、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优良;
5、商标所指定商品的产量、销售额、利润等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6、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在市场上有较广的辐射面和较高的占有率;
7、商标所有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措施。
8、注册商标被侵权假冒严重,须重点保护的,予以优先认定。
申请著名商标企业应提交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政管理机关盖章);
(3)、商标在国外的注册证件或其它有关证明资料;
(4)、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或商标标识照片;
(5)、近三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及进行广告宣传的宣传费单据复印件;
(6)、证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优良的有关证明材料;
(7)、商标所指定的商品的近三年来的产量、销售额、利润等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的排名(须有权威部门的证明);
(8)、商标所指定的商品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9)、商标使用、管理、保护措施;
(10)、注册商标被侵权假冒的情况(要有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