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根据我国规定,发起人首先需要符合法定资格,其次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要符合法定人数,具体指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人少于2人或者超过200人,都不得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为了设立注册股份有限公司而发行股份时,以及在进行其他的筹办事项时,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得有所违反。
四、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指记载有关公司组织和行动基本规则的文件。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我国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公司名称代表了一个特定的公司,没有公司名称,该公司就无法参与经济活动,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六、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公司住所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就必然与他人产生各种关系。为了便于他人与公司联系,也为了保证有关机构对公司的监管,保障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设立公司应当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