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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须知 “非正常户”不要超过3个月

发布时间:2024-02-26 07:20:01浏览:190来源:仲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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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纳税人在税务局系统中会出现4种状态:“正常“、”非正常“、”停业“、”非正常注销“。如果你已经处在”非正常户“这一个状态下,税务局通知你让你补税,你还没有去补税的话,3个月后,你将出现在”非正常注销“这一个状态内。

对于那种公司才开没多久,还想经营的公司,赶集去补税、补申报、补罚款,然后申请恢复“正常“。

对于那种已经被列入”非正常注销“状态下很久很久的公司来说,并不想在经营了,则可以去正常注销了。只是,如果你想正常注销这家公司,需要将其恢复”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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