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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您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4-03-09 14:12:35浏览:109来源:仲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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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直接或依协议支配、控制的公司。 分公司是指在资金、业务、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直接或依协议支配、控制的公司。

分公司是指在资金、业务、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由于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其作为民事活动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意义也大相径庭,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可以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须由母公司决定。那么接下来仲企财税来带大家介绍‘【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教您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不掌握的看来看看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不明白的一起跟小编看看吧!

分公司是由总公司在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提请设立的,其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虽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必须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且只能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

2、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做出投资决策以及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则不然,其财产、业务、人事受总公司直接控制,并只能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以自身全部财产为其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不仅无独立财产,且在财务上须与总公司统一核算,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总公司必须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4、诉讼中的法律效果不同

我国法人制度的基本精神是法人仅以其自身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因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故子公司只须以其自身资产为限承担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民事责任,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出资后抽逃资金外,无法清偿的部分出资人无须另行承担。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直接以总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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