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张珍贵的临港新区发票摆在我面前
我没有珍惜
等到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
“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的话……
“醒醒吧,临港新区发票不会回来了!”
人生没有捷径
横着省下的路会变成竖着的坑
收好小编为大家准备的
发票丢失后续处理办法才靠谱
↓↓↓
“其实我也没有想过我跟她的缘分这么浅。”
没关系的,小编永远在您身边。
快看看该怎么办
↓↓↓
1.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登报声明发票遗失作废的版面原件、发票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普通发票丢失是不是不用登报?
请您看着我坚定的眼神,这是个谣言。
您要做的事
↓↓↓
1.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购买方的账务处理:
1)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2)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专用发票丢了是不是特别麻烦?
相信我,有答案的事情其实都不可怕。
您要做的事
↓↓↓
1.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3.发票联和抵扣联均丢失情形:
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丢失前未认证的,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仅抵扣联丢失情形:
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仅发票联丢失情形:
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6.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办理资料:
已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