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的全称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那么,有关于残保金缴纳,常见的问题有哪些呢?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应缴纳的残保金,计入“管理费用”。虽然企业残保金是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但它并不列入税收收入的口径,也不是依据税金为基数计算得出,所以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税务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不计入。就业年龄段指男16-60周岁、女工人16-50周岁,女干部16-55周岁。
以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可不满一年。雇佣月份可累计计算,总数满足须雇佣月份即可。
例:50人企业,须雇佣1.5%比例:
50×1.5%×12=9月,则此企业需要累计雇佣1个残疾人,累计9个月便可完全减免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目前,残保金各地政策略有不同,以广东为例: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以上是对有关于残保金的常见问题介绍,企业如对此不了解,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