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企业经营期间,一些情形下是无法开具和收取徐汇发票的。那么,具体哪些常见支出不需要徐汇发票?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一般来说,有关于不需要发票的常见支出,其主要包括以下这些:
比如公司修个锁、路边买点水果等等,这种支出很难开出发票,所以如果是从个人手里买的,一次(一个销售者一天算一次)不超过500元的话,只需要取得一张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或收据就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
但需要注意的是,收据需要注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这样就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很多企业逢年过节的时候,都会向职工发放福利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这些情况也不需要取得员工开具的发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个人取得的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令第600号)第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这其中,福利费、困难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等福利支出凭证,可以作为按照税法标准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支付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补助不需要发票。
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经企业董事会决议自定标准。
其中,差旅费报销单,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支付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需要发票。员工获得此补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误餐补助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相应的签领单等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开公司难免会遇到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合同未履行,需要支付对方违约金的情况,这项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取得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凭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收款方开具的收据或者有的需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等就可以税前扣除。
以上是对不需要发票的常见支出情形介绍。对于对此方面内容存有疑问的企业和个人来说,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作具体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