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更新的商标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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