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租赁的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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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租赁公司将不动产租赁给其他公司作为办公场所,涉及到的增值税、房产税及其他附税的税率分别是多少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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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艳艳
杨艳艳服务年限:10评价: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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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问题

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同时,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公告》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则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房产税问题

按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12%。

三、附加税分别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1%。

四、印花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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