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征收率计征增值税,不存在抵扣的问题。大部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用于增值税的进项抵扣,特殊的可以。
可以抵扣的普通发票诸如收购农产品的普通发票、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等,其他的普通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
增值税的抵扣条件:
1.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2.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