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014年注册的新公司,性质是一般纳税人,关于增值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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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我公司为2014年注册的新公司,性质是一般纳税人,当时由于刚开展业务所以没有收入,只有一些相关的费用,我们现在想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那之前的这段时间每个月也没有做增值税的零申报,请问这对我们申请增值税的业务会产生影响吗?会不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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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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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基要义务,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比如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可以下载申报表后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理申报。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身份基础资料、各种所得的年收入额、应纳税额、已缴税额等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未办理纳税申报,会对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但只要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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