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A级信用最高,D级信用最差。
1.A级信用
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为A级。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为A级:
(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B级信用
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3.C级信用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4.D级信用
考评分在40分以下的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为D级。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行计分考评,一律定为D级:
(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1]
纳税信用级别一个纳税年度评价一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
(一)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纳税人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的;
(二)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三)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的情形。
A级企业在管理措施上有一定的优惠倾斜,而D级纳税人将成为重点监控对象,D等级属于负面。
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依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定的基础上,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等级。
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A级信用最高,D级信用最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为A级:
(一)具有涉嫌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至评定日仍未结案或已结案但未按照税务机关处理决定改正的。
(二)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新发生欠缴税款情形的。
(三)不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的。
(四)评定期前两年有税务行政处罚记录的。
(五)不能完整、准确核算应纳税款或者不能完整、准确代扣代缴税款的。
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A级信用最高,D级信用最差。
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
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