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空调销售兼营安装、安装费成本如何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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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法的减少税务负担,是企业的正当权益。如果利用虚假业务等手段,那就是不合法的金山合规,所以我们提倡的金山合规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这是前提。这里不要误会啊,我并不是说您这个要求是不合理的,我只是开篇先阐明下立场。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从原则上来讲,给予员工的任何经济利益,都应该计征个人所得税,有明确的减免税规定除外。

各种加班费,这个就不要考虑了,肯定是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般的补贴,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

1.独生子女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说明:差旅费的补贴,现在基本上各地会有标准,按照当地标准执行,比如100元/人/天,可以免个税等;

误餐补助的具体执行详见后附文件

现在对于福利的个人所得税,业界执行还有一定的模糊地带。全体都有的,非现金的福利,基本不计征个税;用现金发放的集体福利,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给高管等购买的商业保险,也应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使用大量报销的方式,要注意税务风险,现在税务机关都有税务评估系统,其中费用的变化以及与收入比例都是非常重要的指标。

可以考虑使用年终奖进行合规,可以适当的减少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税负;

在试点地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保险可以每月扣除200元,具体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5〕126号)规定。

相关文件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2号

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专业顾问回答

袁蓉蓉
袁蓉蓉服务年限:7评价:4.9

中级会计师向TA咨询

贵公司需先确认当前的税务处理是否正确,再做正确的会计处理。

贵公司销售空调一并提供安装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而不是兼营,安装服务也一并按照货物销售缴纳增值税,相应的,如果是请外部安装单位为贵公司提供安装服务,贵公司可以向该单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该情况下,贵公司销售产品(包括免费提供的安装服务)都按照产品销售确认收入,发生的安装空调费用,可以作为销售费用处理。

如果是贵公司销售空调,本身有其他安装服务(不是贵公司销售空调的同时安装),则贵公司销售产品属于主营业务,相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贵公司提供安装服务,可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相应的,安装业务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或简易计税方式,贵公司如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发生的相关支出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发生的相关支出可以作为其他业务成本核算。

具体会计核算方面,可以参考《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退货的,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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