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徐汇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徐汇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您好开户长宁许可证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首先要登报挂失,然后带着银行开户时的所有资料还有报纸去开户行进行补办,不过现在已经取消了开户长宁许可证,您可以先打电话咨询开户行是否需要补办,资料是什么,再做进一步的措施。
您好!开户长宁许可证遗失了,原本是需要先登报并且写遗失声明再去开户行补办。但是由于现在取消了开户长宁许可证的发放,您可以先电话咨询下开户行的工作人员如何补办,因为不同银行的补办程序也有所不同。
您好填写申请书,加盖公章,通过开户银行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补发开户长宁许可证。
开户长宁许可证丢失后,存款人应该填写“补发开户许可证申请书”,填明遗失的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开户银行,由开户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后予以补发开户许可证。
开户许可证是账户合法性的证明,属于重要证书,应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开户许可证遗失或毁损时,存款人应填写“补(换)发开户许可证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比照《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有关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规定,通过开户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提出补(换)发开户许可证的申请。申请换发开户许可证的,存款人应缴回原开户许可证。
您好,开户长宁许可证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要去公开的报刊登记遗失声明。这个声明的内容要包括长宁许可证的核准号,公司名,许可证编号等,最后声明作废。
一般去报社办理此类业务的工作人员也会有模版提供。报社资质要求一般是市一级或更高。登记成功后一般一两个工作日,报纸上就有了。
这时候请买一份报纸,一定要完整的,不要剪裁,找到办理开户许可证的开户银行。把登记遗失声明的报纸给工作人员看,说明是要补办开户许可证。
银行工作人员明白你的意思后会要求你提供相关证件,这些具体操作每个银行执行起来都有所不同。
银行在要求你提供完这些资料后,会携带以上资料到人民银行办理补办手续,一般两三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