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营改增建筑业企业,现在甲方要拨款,因为是16年4月前的老工程,甲方要求我们开征收率是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知道,甲方不能抵扣,我们意见不统一,想开普票,但甲方强烈要求开专票,到底甲方是几个意思,请指教
您好,如果因应缴纳营业税,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应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比如,工程是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老项目,合同约定2016年7月拨款,而且在2016年7月份拨款,该款项应缴纳增值税,由于是老项目,施工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3%征收率,而且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可以凭借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3%进项税。
比如,工程是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老项目,合同约定2016年4月拨款,但实际在2016年7月份拨款,该款项应缴纳营业税,此时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总之,应根据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确定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判定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