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分为两种情况判断:
一是非独立劳务,支付报酬应按工资、薪金处理。工资、薪金所得是一种非独立的劳务活动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以及与任职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不涉及流转税,只有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
二是独立劳务,应到税务代开劳务发票。 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报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和被雇佣关系,为非独立个人劳务;后者则不存在雇佣和被雇佣关系,为独立个人劳务。流转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批准,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依然免税。个人所得税方面,800元以下,免税。
请根据该员工的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