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颁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一、增值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征税范围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三、增值税纳税人分类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其中:(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三)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四、税率和征收率
(一)提供销售无形资产适用的税率为6%。
(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销售无形资产,征收率为3%。
2、子公司销售母公司的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应该如何纳税,需要支付给母公司特许权使用费。
以上答复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