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公司取名规范问题还想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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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已经2010年11月10日**第1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代表机构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外国企业国籍、外国企业中文名称、驻在城市名称以及“代表处”字样,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国际组织名称;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定禁止的。

代表机构应当以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从事业务活动。

目前取名是外国公司的音译+宁波办事处,但未包含外国企业的国籍,这个省略掉可以吗?

专业顾问回答

赵乔兵
赵乔兵服务年限:5评价: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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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音译+公司+宁波办事处

美国+音译+公司+宁波代表处

这2个名称都是可以的!!!!

都是依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唐烨艳
唐烨艳服务年限:10评价: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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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加上国籍,如:美国+音译+公司+宁波办事处

金丽
金丽服务年限:5评价: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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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加国籍

赵润
赵润服务年限:5评价: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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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省略

杨皓强
杨皓强服务年限:3评价: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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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加国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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