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建安业,收入不变,想降低税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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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常应向施工单位索取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供材),可不可以向施工单位要11%的发票,当然3%和11%的税都是我企业自己拿,这样有什么利弊?除了这样个方法可以降低税负,还有没有其他办法,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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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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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合规需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方案,降低税负不只是增值税,还包括其他税费的考虑。就贵公司问题而言,主要是降低增值税税负。

首先,施工企业按3%还是按11%,由双方协商确定。

施工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属于甲供材工程,按规定可以选择3%的简易计税方式,也可以选择11%的一般计税方式,对于贵公司而言,选择11%可以抵扣的进项更多,但对于施工方而言,在进项税额不足的情况下,其缴纳的增值税会增加(11%相比3%),可能会要求提高价格弥补税款损失。

其次,贵公司可以结合自身的进项情况,选择适用3%或者11%的税率。

贵公司为建安企业,对于老项目、清包工工程、甲供工程,可以选择3%或者是11%的税率,选择3%,相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分包款可以已扣除),选择11%,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同的项目可以各自选择不同的计税方式,因此,贵公司需要结合自身进项发票的取得情况、贵公司客户对进项发票的要求情况,选择相应的计税方式。

至于其他合规措施,需要结合贵司的具体情况提供意见,建议就具体的问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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