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在接受业委会委托进行物业大修后,是否能取得增值税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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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一般纳税人),在接受业委会委托进行物业大修后,是否能取得增值税专票?是由谁开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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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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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和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就是说,发票应当由提供货物或者应税行为并收取款项一方,向接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并支付款项一方,依法进行开具。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须符合上述特别规定。

因为我不清楚您的实际情况,即物业管理公司是否作为劳务接受主体,是否属于款项实际支付一方等等,所以只能给出政策,无法直接回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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