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国国籍,在日取得永驻证的人员,现在来华工作,境内境外企业分别有支付工资,今年不满183天。想问:1、扣除数是按3500还是4800?2、来华以出差形式和在华任职两种计税方法相同吗?具体怎么计算?
你好,1, 取得日本永驻证的中国人,按4800扣除数计算中国个人所得税,但是不能按照外籍员工享受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比如实报实销房租免个税等)。2,对于中国国籍的个人,需要就全球(境内外收入总和)缴纳中国个人所得税,所以来华出差或在华任职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是相同的。境内企业支付工资时需要代扣代缴中国个人所得税,境外企业如日本公司支付工资时需要代扣代缴日本个人所得税,该中国人需要根据全球收入在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年度申报,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向中国税务局申请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