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出租的资产是关联母公司的资产而且不在同一市县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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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我公司为A公司,主营不动产出租和收取物业费,不动产是B公司的,B是A的母公司,但此资产不是注资等解释中出现的情况,我公司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这个应该怎么办呢?是按出租不动产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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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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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情况A公司需向B公司承租该不动产,税率分如下情形: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以上答复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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