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税法里规定了最低年限,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固定资产价值如何对应折旧年限,企业可以自行确定,只要不低于最低年限即可。
比如企业预计原值200万的汽车比30万的汽车使用期限要长很多,可以把200万元的汽车折旧年限延长一些,税法里面没有最高年限的限制。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