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疫情防控设备折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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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为简化日后税会差异调整带来的麻烦,从财务做账角度能否一次性进成本费用,日后不再计提折旧?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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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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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是税务上的处理,账务处理上仍然建议按照固定资产准则来进行,即按月计提折旧。

第七条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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