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纳税及签订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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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座落在某市B县级城市,注册地在该市的A县级城市,经营业务分布该市多个县级地区,且在B县设了分公司,但一直没以分公司名义开展过业务,相当于什么都没有。所得税和增值税均在注册地A缴纳。问题:现在我们想往B地区缴纳一些税收,有什么方式可以实现?如果要开展B分公司业务的话,B分公司不是法人单位,能对外签订合同吗,需要独立核算吗?还有什么税收风险?请老师指教。

专业顾问回答

鲍琦
鲍琦服务年限:6评价: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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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您好!

B分公司也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可以签订合同,就地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B分公司人员的个税也就地申报缴纳。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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