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部分农产品加工为液体的产品,奶,油等,采用投入产出法计算进项税,计算出的进项税是抵减主营业多成本,原材料,产成品。还是只能抵减主营业务成本,有没有相关文件规定。
您好。
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
投入产出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 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1)收购验收入库环节,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采购环节未抵扣进项税额
(2)销售后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