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属于林业公司,现在出租给养猪公司养猪,营改增后如何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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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属于林业公司,从国家那里租来的土地。现在出租给养猪公司养猪,“将土地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营改增之前是免营业税的,以前营业税就是按上述政策备案免营业税的。营改增之后还免增值税吗?这里的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否包含出租?税务机关说免税的是“转让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出租”,两者不同,要按照销售不动产11%收增值税或者备案简易征收5%来收税。 免与不免的具体依据是什么?有何文件明确?【农林渔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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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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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三十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由于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以公司只能获得土地使用权;即对于土地来讲,土地产权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这个是发证的。转让土地产权,即转让法定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果只是出租,并非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就不符合上述优惠政策规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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