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您帮助解答问题:餐饮企业客户要求开具会议会务项目发票,可以是普票,如果开普票我是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单独核算吗?对应的成本是什么,有没有纳税风险?多谢老师。
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不能对外开具会议会务项目发票。
提供餐饮服务,开具发票时开具会议服务,发票项目与实际不符,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存在较高的税务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除虚开发票方面的风险外,对方不要餐饮发票而要会议费发票,由于是普通发票,其目的多数是避免餐费被作为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贵公司应其要求导致少交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