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的发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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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公司请旅行代为举办会议,要求旅行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旅行社以差额征税为理由不能开具专票。想请教,是否可以要求旅行社没差额的部分开具专票?

2.公司有些业务需要从航空公司购买里程,然后赠送给购买客户,这种情况是否一定要按视同销售处理? 向各个航空公司购买里程时,所有航空公司开具的都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有的发票税率处为**,有的税率为11%,这种情况下,如果做视同销售由于不能抵扣公司将损失很大,视同销售的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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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乔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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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会议展览服务并非旅游服务,不适用差额征税。

(二)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扣除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征税部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既然视同销售,可以依法向航空公司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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