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现在有A,B两个运输公司,我公司现由B承运我公司货物,但是运输货物车辆的行驶证是A公司的,税法规定B开具运输发票的前提是车辆为B自有或视同自车辆,请问B公司向A公司调配车辆,承运我公司货物,并向我公司开具发票是否合法
您好:
国家税务总局对货运企业开具专用发票应具备的条件没有统一明确, 有些省份要求开具运输发票的前提是车辆为自有或视同自车辆.建议咨询一下当地国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因此,该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被挂靠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
B挂靠在货物运输企业非统一核算的运营车辆,且不以A货物运输企业名义对外承运业务,运营车辆自行核算收入、开具发票,货物运输企业仅负责为其代办年审、保险等手续, 则发票开具:实际承运人B开具运费发票给委托人贵公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