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并不需要自行计算应纳税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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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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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分公司并不需要自行计算应纳税额,也不需要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只需要根据总公司计算分配的实缴税款,就地补税或退税即可。

自2018年二季度起,分支机构申报企业所得税报表时无需填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仅需填报主表第20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和21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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