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取得保本收益是要交增值税的,非保本收益不交增值税。
保本收益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3%。
账务处理计入投资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