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享受环保税免税优惠,需要关注的重点主要聚焦在纳税凭证整理上。值得关注的是,免税优惠类型不同,需要提供的凭证类型也不同。
医疗机构排放污水,享受免税优惠,需要提供污水排入管网,并进入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相关证明;排放固体废物免税优惠,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去向是否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6号》相关要求的证明;享受噪声免税优惠,需要准备相对应边界的噪声监测报告等。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机构申报固体废物环保税可以进行零申报,但必须要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税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284号)要求,对未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且不享受综合利用税收减免的单位,不得再要求其进行纳税申报。换言之,没有产生一般性固体废物的医疗机构,在危险废物均合法贮存及处置的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固体废物环保税的申报。笔者建议,这些医疗机构仍应进行基础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