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国有企业,总部在石家庄,在县里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行业是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未认定一般纳税人。请问老师享受哪些税收优惠?谢谢!
即征即退的条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我们现在未认定,属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70%即征即退呢?谢谢!
增值税:财税〔2015〕78号文件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5.2中规定,“污水经加工处理后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技术要求或达到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上述污水处理劳务按照退税比例70%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及其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