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报告(简要描述企业成立、建设工程企业闵行资质设立、变化情况;企业注册资本金、经济性质、完成营业收入等情况;企业从业中高级、注册、专职专业人员情况;企业申报业绩情况;企业此次申请闵行资质事项和人员、业绩等达标情况。单位盖章确认。);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建筑业企业闵行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企业近三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数)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6)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数)财务报表;
7)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8)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明;
9)《申请表》中所列符合资质标准等级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10)《申请表》中所列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11)《申请表》中所列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资质标准有要求的);
12)代表工程的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需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图纸(需含设计总说明)、工程结(决)算资料等;
13)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自有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应证明复印件(资质标准有要求的);
14)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