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企业将收益最大化是股东的目标之一,可是股东到手的钱越多,所缴纳的税收也会越多,这时股东就不干了。那要如何分配公司利润才可以达到税收最低的目标呢?仲企表示,这就需要进行详细的税务合规了。
举例:某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共同出资成立,在2017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20万(企业所得税前利润)。经公司股东会决议,税后利润全部进行分配。可怎样分配公司经营利润才能实现税负最低呢?这里有两种分配方案:
方案一:采用净利润分红的形式,120万元缴纳30万元企业所得税后,90万元净利润以股息、红利的形式分配。
方案二:每月发放工资10万元,12个月共计发放120万元,以达到实现“利润分配”的目的。
仲企分析哪种方案更划算呢?
方案一:
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120*25%=30万元
股东应纳个人所得税=(120-30)*20%=18万元
股东税后收益=120-30-18=72万元
方案二:
全年共增加工资支出=10*12=120万元
发放工资后企业利润总额=120-120=0
股东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35)*45%-1.3505]*12=35.904万元
股东税后收益=120-35.094=84.096万元
由以上纳税情况分析得出,方案二比方案一多实现收益有12.096万元,所以仲企表示企业选择第二种比较划算,而在实际生活中,企业也可以根据具体收益情况来进行合理的税务合规,既可规合规收风险,又可以达到合理合规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