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系统减免税能留抵下期吗
税控系统技术服务费计入减免税款,全额抵减增值税,那这部分减免税款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吗
财税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财税【2012】15号: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接下来就一起开始看‘【梅林代理记账平台】讲析税控系统减免税能留抵下期吗’不明白的来认识一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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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控设备维护费不属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也是抵减的应纳税额,所以不可以再加计抵减.
税控系统减免税能留抵下期吗
进项税额抵扣没有期限规定,当期没有抵扣完,可以在下一期继续抵扣.如果企业直到注销都没有抵扣完,可以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转入存货成本,在清算所得税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我公司2012年2月份缴纳技术服务费400元(定额普通发票),并首次购买机动车专用税控盘690元,(增值税专票),这个税额100.26元可否抵扣由于我公司进项税留抵过多,无应缴纳增值税,当时咨询税务局说怕过期,3月份先认证抵扣了.今年我公司有应纳增值税额产生,现在我公司要抵减这1090元.这个文件规定有无时间限制还可否抵减应如何操作将690元抵扣过的税额转出,再全额递减,还是将金额部分抵减应纳税额账务如何处理 还是发票不抵扣,全额900元作为减免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