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好处大家有自己的考虑,有些小伙伴认为小规模比较适合自己,不想升为一般纳税人,那么有哪些情况是必须要转的呢?针对这个问题上海仲企给大家带来解答。
处理情形(强制)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除本办法第四条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登记。
第四条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根据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也就是说,连续12个月或12个月的应税销售额达到500多万,小规模必须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逾期不办理的,从次月起按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可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主动)
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信息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登记。
(健全会计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账簿,依法设置账簿.核算有效凭证。
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如下:
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
2.纳税人填写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3.纳税人填写的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写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纠正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