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它是一些大型国有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设立条件相对较高,经营范围相对有限。必须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是什么?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可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
即资产业务
可以说资产业务是金融公司的核心业务,体现了自身的发展规模。其目的还在于利用这些资金为企业集团服务。具体的资产业务可以分为贷款、投资、贴现票据和融资租赁。
1、贷款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金融公司的主要收入也是贷款的利息收入。贷款对象主要是集团内部成员单位,不向个人发放贷款。
2、投资业务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使用资金是一项重要的业务。资金来源主要是资本和所有者权益范围内的资金。投资可以分散资本注入风险,增加资产流动,提高资本效率。
3、贴现票据业务分为贴现和再贴现,这是一项为集团和会员单位做好的金融业务。
4、所示。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通过收取租金逐步恢复。租金一般包括购买机器设备的费用、资金利息和手续费。
第二,负债业务
金融公司的负债业务是企业经营的基础,可以提高金融公司的盈利能力。它主要包括存款、贷款和担保。
1、存款业务就是吸收存款,达到融资效果。它可以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2、贷款业务是企业资金不足时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活动。金融公司的借款主要来自同业拆息或中央银行,而中央银行的借款主要是过去结转的。如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上不再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再融资。
3.担保取证业务是接受集团成员单位委托为担保人或证人,以保函形式提供担保和取证服务的金融公司,可包括:付款、还款担保;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租赁保函取证。
第三,中介业务
中介业务是指金融公司不需要自己的资金来处理集团内部所需的所有金融服务,包括:结算、代理、委托、经济咨询服务。
1、结算业务,主要是货币转账结算,分为内部结算和外部结算。
2、代理业务可分为内外部集团,内部代理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在一年内发行公司债券和短期融资债券的赎回。同时,也可以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工作。在境外代理证券公司和国债服务中心发行公司债券和国债的赎回,也可以作为承销银团的成员发行债券和收取代理费。